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實現學校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務基層,培養應用型人才的辦學定位,深化學校內涵式發展和開放辦學,加快應用型大學建設,推動學校轉型發展,促進“雙師型”隊伍能力提升,12月25日,學校印發了《商洛學院根植地方行動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決定開展根植地方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要求我校所有在崗專任教師進政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鄉村,深入基層、服務地方,積極開展校地、校企合作。
活動以院(部)為主體具體組織實施,在不影響校內正常教學、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統籌安排,以教師團隊、教師個人、學生社會實踐等形式,在商洛市及周邊地區企業、社區、鄉村及其他基層社會組織和機構開展活動。教師結合行業、企業生產,優化生產工藝、推動科技轉化、聯合開展科技攻關;圍繞基礎教育、社區工作、地方文化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等發展需要,實施教育、法制、金融、藝術等方面的服務和培訓;進行地方文化研究,編撰地方志;開展健康教育咨詢、文體活動策劃、培訓和演出活動等。
“行動計劃”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一般在周末或寒暑假進行,要求每位教師每學年集中活動時間不少于20天,分散活動時間不少于10天,活動期間教師接受學校與“行動計劃”單位的雙重管理。教師要積極參與“行動計劃”,廣泛調查研究,在活動期內至少發表一篇教學、科研論文或調研報告,或主持一項課題,或參與一項10萬元及以上橫向或5萬元及以上縱向課題,或牽頭建設一個實習、實訓與就業基地,或積極開展技術攻關、項目研發、服務培訓等。
為了保證“行動計劃”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了“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學校每年在財務預算中劃撥專項經費,支持“行動計劃”開展。學校對活動的過程和成果進行評估、考核,對表現突出的相關教學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靶袆佑媱潯鞭k公室和所在教學單位將不定期組織檢查教師活動開展情況,檢查結果將作為年度考核、職稱評審、聘任的必要條件。各教學單位在“行動計劃”中取得的成果納入學校對各單位目標責任考核的范疇;教師在本次行動中的表現情況,納入各院(部)對教師的年終考核范疇。
(文/彭麗娟 編輯/彭麗娟 審核/魚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