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據商院〔2015〕143號文件《商洛學院根植地方行動計劃實施辦法》,現將我校2016年根植地方行動計劃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實現學校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務基層,培養應用型人才的辦學定位,深化學校內涵式發展和開放辦學,加快一流應用型大學建設。為達此目的,學校決定開展根植地方行動計劃,要求全體教師進政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鄉村,深入基層、服務地方,積極開展校地、校企合作。
二、活動形式
“行動計劃”以院部為主體組織實施。校內所有在崗教師利用課余時間深入商洛及周邊地區企業、社區、鄉村及其他基層社會組織和機構開展校地、校企合作。
“行動計劃”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一般在周末或寒暑假進行。要求每位教師每年集中活動時間不少于20天,分散活動時間不少于10天。
三、活動時間安排
本年度根植地方行動計劃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3月1日——4月15日):各院部、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向全校師生宣傳動員,激發、調動廣大教師參與“行動計劃”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2.準備階段(2016年4月16日——6月20日):各院部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積極聯系合作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定合作項目,為參與“行動計劃”的教師創造良好的條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參與“行動計劃”的教師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點填報審批表報所在院部審核,由院部統一交 “行動計劃”辦公室備案。
3.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12月底):
參與“行動計劃”的教師根據實際,全面深入地方、深入基層,進行校地合作、校企合作。
1)結合行業、企業生產,優化生產工藝、推動科技轉化、聯合開展科技攻關;圍繞基礎教育、社區工作、地方文化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等發展需要,實施教育、法制、金融、藝術等方面的服務和培訓;進行地方文化研究,編撰地方志;開展健康教育咨詢、文體活動策劃、培訓和演出活動等。
2)結合產學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進一步探索校地、校企合作新機制;共建專業、共建課程、共建平臺、聯合立項、共同研究,和行業、企業共同優化、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構建專業和課程體系;搭建校企共建實踐平臺,完善教學內容,豐富教學手段,擴展教學研究領域,推廣教學研究成果。
3)帶著科研目標、任務開展接地氣科學研究,共同申報項目,合作開展研究,共同推廣研發、成果轉化。
四、考核與表彰
1.學校成立考核小組,由“行動計劃”辦公室牽頭,領導小組和各教學單位共同考核。教師參加“行動計劃”期滿一周內,須向所在教學單位提交考核表及相關業績成果證明材料,所在教學單位簽署考核意見后報“行動計劃”辦公室審核備案。
2.教師要積極參與“行動計劃”,廣泛調查研究,在活動期內至少發表一篇教學、科研論文或調研報告,或主持一項課題,或參與一項10萬元及以上橫向或5萬元及以上縱向課題,或牽頭建設一個實習、實訓與就業基地,或積極開展技術攻關、項目研發、服務培訓等,并有相應佐證材料。鼓勵參加活動的教師在活動結束后面向全校相關專業的師生作一次專題報告,分享活動成果。
3.“行動計劃”辦公室和所在教學單位將不定期組織檢查教師活動開展情況,檢查結果將作為年度考核、職稱評審、聘任的必要條件。
4.“行動計劃”結束后,各教學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并將總結報“行動計劃”辦公室,經學校研究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總結表彰。
五、幾點說明:
1.學校每年在財務預算中劃撥專項經費,支持“計劃行動”開展?;顒咏涃M需按照項目的形式申報,經學校審批立項后,可獲得相應的經費資助,資助范圍包括學校與“行動計劃”合作單位之間的交通及必要的住宿、辦公等費用。
學校鼓勵教師結合自己的教改項目、科研項目參加該活動;同時可以爭取各級各類橫向課題經費資助和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參與活動。
2.參與“行動計劃”教師接受學校與合作單位的雙重管理,嚴格要求自己,服從安排,遵守合作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要求,履行相應崗位職責和義務。特別提請各位老師在開展“行動計劃”期間注意個人人身及財產安全。
3.各院(部)須于5月31日前制定好本單位“根植地方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并提交給教務處(紙質版及電子版)。實施方案的構成要素應包括指導思想、組織機構、具體安排、考核管理等內容。
特此安排
商洛學院根植地方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6日